当天晚上,这一天,就是1937年六月二十三日的晚上,大律师就来到警察局,调阅了这个案件的全部案宗,并在看守所与辛苦见了面,大律师询问了一些与案件有关的的情况,细节。 丁默存盗窃市长家财物的时间是:1937年6月16日夜间。 大律师与辛苦的谈话,就从这一天开始,大律师主要询问了辛苦从16号到23号的活动情况,他必须根据这几天,辛苦的活动轨迹,否定丁默存他们的证言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