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5月9日,日军第11军下达了第二期作战的命令,规定12日开始行动。其部署是:以第3师团分两路向新河市和公安攻击;第13师团切断松滋河西岸地区中国军队退路,迅速进入闸口附近,经大堰北侧至官山坡一线,策应第3师团作战;野沟支队向新河市方向前进,策应第3师团作战;独立混成第17旅团留一部于大中堰、如东铺,警戒津市方面,主力进入公安方面,配合第3师团作战;针谷支队经太平运河沿岸向公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