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掌权几十年,见惯了大言惊人之士,听了这话,面色丝毫不变,淡淡地道:“说下去。” “是。” 崔耕微微一躬身,侃侃而谈,道:“我大周律有云,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 崔耕所念的,正是在大唐(武)周年间,朝廷律法中,关于老年和未成年人的保护条目。 简单来讲,就是七岁以下,不承担任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