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大合作 “坚决抗敌,英勇杀敌;不准依仗铁血锄奸团之名声欺压百姓;不准调戏妇女,不准以铁血锄奸团之名声敲诈勒索…… 凡违犯军纪者,严惩不贷! 有通敌者,投靠倭寇者,为外敌通风报信者……限三日内与倭寇脱离干系,洗心革面,超过时限,格杀勿论!” 这是一份张贴在被敌占区大街小巷“铁血锄奸团”的告父老乡亲三十七条。 “铁血锄奸团”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