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朗朗就自认为虽然勉强能够驾驭,但却无法做到像我这样圆熟自然,而更应了格拉夫曼的那句话。 “这首曲子,是李利自己写的?”如果不是已经和格拉夫曼学习了将近一年,十分了解我的为人,朗朗是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这个事实的,看着前面的部分还没什么,不过这段已经明显达到大师级水准的变奏部分,朗朗实在是无法相信,居然是这个和他一样大的老乡写出来的。 “这太神了吧,格拉夫曼院长推荐过来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