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还有个松结。她没费什么气力,一扯便散开了,露出了洛长熙贴身穿在内的亵衣—— 竟是颇有几分艳丽的绯红之色。 公仪凝觉得,这么一件小衣若穿在旁人身上,只怕要么是俗了,要么是重了。但穿在洛长熙身上,却让她爱得简直挪不开目光。 虽然洛长熙常年练武,又在南疆风吹日晒了五年,可偏偏她的肌肤生得极漂亮,甚至比寻常养在闺中的女子养得更好。但若真计较起来,那些整日躲在房中的女子的确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