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发表公告: “对于影片窗口期的问题,应该针对不同的影片不同对待。对于以技术驱动为主的影片,延长窗口期是有必要的,可以满足更多观众的观影需要;对于以内容驱动为主的影片,可以适当缩短窗口期的,更有力于影片版权的保护!” “缩短电影在互联网平台上线的“窗口期”,不给盗版留空间,为传统电影行业带来更多的价值与提升空间。” “《月球》的22天窗口期,是一次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