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形中就感到了一股威慑。 李复感受是最明显的。 他现在全身的毫毛,在王霄端起枪瞄准的那一刻,全都炸了起来。 这就是杀气,他经历行伍十几年,早就对这种杀气敏感到了极点。 单单从这份杀气上,李复就知道,王霄的枪法绝对差不了。 从进了红叶军,他就发现这只部队的大部分人,就连普通的士兵,枪法也要比他以前见过的队伍强许多。 可就是这些人,不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