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反目成仇(2 / 23)

绝副署。昨复接司法部漾电,反对甚力。夫尊重法律,兴岂有异辞?惟宋案胡乃必外于普通法庭,别求公判,其中大有不得已之苦衷,不可不辨。盖吾国司法难言独立,北京之法院能否力脱政府之藩篱,主持公道,国中稍有常识者必且疑之。况此案词连政府,据昨日程督、应省长报告证据之电文,国务院总理赵秉钧且为暗杀主谋之犯。法院既在政府藩篱之下,此案果上诉至于该院,能否望其加罪,政府无所相挠。此更为一大疑问。司法总长职在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