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抬起头时,额头上的疤消失了,短袖衬衣下,胳膊上的疤痕也不见了。 二十岁的我心思重重的从门里走了出来,这时候我已经不记得自己曾经是否这么出门过了,当二十岁的我低着头走到拐角处时,无意间踢翻了一只破烂的饭碗,接着一条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野狗,恶狠狠的咬住了二十岁那个我的右脚裸,二十岁的我痛苦的嚎叫了一声将野狗撵走,随后脱下鞋子跟袜子,右脚裸上露出了两个正往外面冒着血的血窟窿!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