旦被军法处抓获查实,受贿人便会立即被逐出神武军,永远不得叙用。 这是仅次于斩首的惩罚,离开了神武军也就意味着此前的一切努力都将付诸东流。 而且,由于有着在神武军中的不良记录,地方官署乃至中央朝廷都不会在容留这种人。 在西征之前,就有一位从新安起兵时就追随秦晋的校尉,因为收受了大量的财物被当时掌管军法处的陈千里杀一儆百,公开撵出了神武军,不留任何情面。 原本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