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艾莉丝听到这个称呼,当即就意识到了包包的身份。不得不说,聪明的女孩很难骗! 一眼看去,包包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可能是因为长期宅在家中的原因,这家伙的皮肤很白,不是那种病态的白。 正所谓“一白遮百丑”,所以总体而言这小子长的还算可以,有一副斯文败类的潜质。但要是说到穿着……这小子也实在太没品了吧?这打扮?怎么跟街上的要饭花子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