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签署的时间正好是案件当天。 整个案子至此似乎已经有了一个清晰的轮廓,许志鹏两年前派出一个商业间谍去刺探郎骏的情报!这个女孩却爱上了郎骏,把一切对他全盘托出,郎骏恼羞成怒将她杀掉。 之后许志鹏拿这件事作为要挟,逼郎骏把自己的股份转到自己名下,于是许志鹏就成了公司的所有人。 然而这里面有一个解释不通的地方,就是被死者攥在手里的许志鹏的戒指,我隐隐觉得,这枚戒指的存在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