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晚上,7点之前。 我们七个人分别开着丰田霸道和金杯,来到了李猛订下的饭店,大连海鲜。 才刚到地方,一下车,就看到门口有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冲我们走过来了。 这个人穿着一身褶皱的肥大西服,夹着个好似收电费的手提包,穿了一双人造革的尖头皮鞋,一副乡镇业务员的衰样。光从外表,我怎么看他,怎么也不像是能拿出五百万,竞选村长的老胡。 “胡哥,是吧?那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