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八章:议立新君(2 / 13)

”,多用于军中。

唐安史之乱时,杨国忠就是被乱兵“屠割”,到了五代十国时期,剐刑正式用于处死犯人,到了辽代,剐刑被写入法典,同时将剐刑晋级为“鱼鳞剐”,故此称为“凌迟”。

最初的凌迟,都是用渔网勒在犯人身上,刽子手用刀脔割从网眼突出的肉,直至肉尽见骨,至死方休,而且也没有刀数限制,割死为止。

到了明代,凌迟成为一种最常见,也最常用的刑罚。

在大明,历史上被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