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在米国等发达国家,根本就不存在鸣枪示警一说,只要看到对方有危险动作,或判断对方有可能有危险行为,不必等对方出枪,就可果断开枪,并不局限开几枪,直至将对方打的不能行动为止。” “啊!这在华夏根本是不允许的。鸣枪示警是必需的,并且,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开第二枪的。”刘玉宝说道。 “西方提倡人权高于任何权利,在尊重人民的权力的同时,也尊重警察的个人权力不容侵犯。鸣枪示警在他们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