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谁没有年轻过(1 / 17)

“查,李赫,男,信仰市第七中学1996级高三(11)班学生。该同学自本学期开学以来,多次无故旷课,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同时在课间操时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记大过处分,特此通告。”

就在李赫于全校师生众目睽睽之下霸气外露惊世骇俗的一个拥吻的第二天课间操时,学校广播传出了学校对于李赫的处分通告。学校的处分通告一律都是有政教处的马主任宣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