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案发至今,警方始终没有获取到任何具备重大价值的线索和证据,处境无疑是极为被动的。虽说今早技术科和法医都给出了有利的物证鉴定结果,可在当前的局势下,所起到的作用还是有限的。 刑事物证只能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确有可能通过书信联系的被害人,但具体是通过何种方式投递的,又是个难解的谜题。是通过邮局信箱,还是快递包裹?是他本人所为,还是雇佣了其他人? 在上述方式都可能存在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