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又补充了一些意见,最后确定:老干部的房子分成两部分解决,离休老干部和退休的局级干部住房不经过分房委员会,由局党组直接研究确定。 其他老干部的房子由分房委员会讨论决定,只要那些离退休的老干部没有意见,其他的老干部再提意见也不会反映到省里去了。 另外,为了有据可依,在分房办法中再增加一条,在规定的住房标准上,特殊情况的可以再增加一间住房。这一点大家心照不宣,心里都明白受惠者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