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 惯例50%, 48小时, 请支持正版 那衙役头疼道:“你随我去县衙。此事案情重大, 县令即刻坐堂,国子司业已在县衙等候。如有冤屈, 你可去县衙再叫屈, 自会替你申冤。未经审查,谈何定罪?县令下令拘提你,你若执意不从, 才是罪加一等。若将此事闹大,涉及朝廷命官、科考事宜, 案件转至刑部, 乃至大理寺严审, 只怕你罪责更重。” “好。既然肯讲道理, 那我自然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