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群峰在录音中以恐吓的方式要求事主交出自己手中合法持有的青花瓷瓶,否则就将其以及其家人送进监狱! 光是这一条,就违反了三条法律!” 哪三条? 第一,冒充国家公职人员! 第二,敲诈! 第三,强买强卖,非法占有! 虽说最后是放到了博物馆,但放到了博物馆,你确定就是上交给了国家? 或许是张群峰以私人名义借给博物馆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