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意识到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而我又该从何处寻找突破口了。 之前,我忽略了一点,始终认为只要受重伤的女囚开口,我就能缩小怀疑范围,甚至直接将焦点集中在三监区几名大姐头身上,从而一举起底群殴案的内幕。 可我错了,错的很可笑! 因为我竟然忽略了一个基础假设---这桩已经被我几乎定性的报复伤人案,其实和若干年前某个未能破获的大案重案有干系! 草! 我意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