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女犯人打落牙齿和血吞,忍了!至少,她回到监狱或许还有机会活着,而案发了,分分钟全得玩儿完! 那么,是不是说,其实伤人的和被人伤的,其实都是某个陈年重案的凶手,她们因此而结仇,却并不是那桩案件里无辜的受害者! 特么的,丫们是同谋! 我为自己的判断激动起来,甚至觉得没必要继续纠结于还没有从另外一名重伤犯人那里得到的口供,因为,我已经猜到,其实说法会和这个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