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和粮食可以现领,但土地是给一份田引,回乡后由县衙授予,这份牒文已经由枢密院颁布,送到各州府,再由各州府传达到各县,然后从各县的官田中划拨,原则是土地不离乡。 也就是说,土地必须在士兵户籍地所在的乡中,如果乡中没有土地,那县衙就要按照市价补钱,由士兵自己去购买。 如果县中落实不公,士兵可以直接来治军所监察司申述,负责监察司的刘楚将派人去调查,一旦查实,县令或者县丞的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