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珂被陆靳城忽悠,她本来坚持说,让他重新拟定协议,两个人在慕尼黑签。 哪知道,陆靳城说:“德国和中国的法律效力不同,你要是想让你的协议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就得遵循中国法律,回海州,在慕尼黑签协议,就要遵循德国的法律!” 姜珂自知自己对法的了解没有那么透彻,但还不至于是个法盲。 再者说了,德国和中国的法律,同属于大陆法体系,法律效力不过是大同小异而已,怎么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