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 即导师(8 / 12)

提出质疑,“但据吾所知,公法庭现在是由代庭主执掌,其余众人皆无力处理此事。”

“谁来处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梵海惊鸿身犯杀戒,必须赎罪。而能给他适当处罚的也只有公法庭。若两位是碍于圣尊者与圣法者的面子,可言梵海惊鸿身为公法庭释都令,发回处理也是合情合理。纵然这二位在此,璎珞耶提解释同样的说辞。再说,大日殿现在是两位主事,难道连一名犯僧的去留都不能决定了吗?”

“犯僧的去留自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