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尽管超过了35股权的底线。 1987年年初,和记黄埔把其在李嘉城的另外一个旗下公司——嘉宏公司的股份从23增加到52时,他还是被免除了公开要约。 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你说气人不气人! 别人必须遵守规则,凭什么你李嘉城可以不遵守? 这就不得不让人感慨,给殖民者当狗确实有骨头吃。 曾跟刘銮雄争夺华人置业话语权的和黄前大班韦利,对此次收购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