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评判因素,是无法回避的。 张溪能做的,就只能是尽可能的增加客观性的因素,比如糊名誊抄制。 但张溪的这个建议,却遭到了秦宓的反对。 一方面,秦宓觉得这么做,是凭白增加工作量考试时间已经很紧张了,根本来不及再做一遍这样的糊名誊抄的事情。 另一方面,一个临时举行的取士,根本没有必要弄的这么繁琐复杂除非你想把他固定下来。 如果说刚刚讨论开始内容,可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