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大计(7 / 10)

思是,将“百眼人天生高云梧人一等,云梧人永远不得反抗”写入本地的法律之中。

“直写出来,会被人议论。”景与维说。

“法律神圣,岂容凡人议论!”他的百眼亲家一边说,一边拿起一支秃笔,便在那“神圣”的律法上,涂涂写写起来,不多时就已经写了七八条,景与维拿来看时,第一条就看到“只许云梧嫁百眼,不许云梧娶百眼”,一愣,道:“我便是云梧,这个怎说?”

他的亲家嘿嘿笑道:“您是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