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这是审判庭,不是菜市场!(13 / 17)

我方当事人与之沟通之后,仍拒不悔改,甚至变本加厉!”

“被告人严重侵犯了我方当事人的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导致我方当事人遭受到严重的精神损失,生活和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出现了轻微抑郁症状。”

“……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侮辱罪!”

“相关证据一应俱全,不存在虚构、夸大成分。”

“我请求法官对一百零八名被告从重判处,为被害者讨回公道,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不良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