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判决出炉,七人获刑(4 / 23)

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是一般主体,并且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我方当事人确实录制并上传了视频,但在视频中,她并未指名道姓,整个视频从头到尾,都从未出现过原告的名字!”

“相关表述系宏观概括性言论,无任何特定指向,故原告主体不适格!”

“也就是说,这个视频根本不存在受侵犯的具体个体,自然也不构成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