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是“此女忤逆不道,即日起逐出家族,再无任何亲缘相干”之类的话。

下面的落款是沈志江。

礼部官员的表情顿时微妙了,沉声道:“按照北秦律法,双方自愿断绝亲属关系,可写下切结书为证,从此便一刀两断,再不相干。”

这就如同夫妻之间的和离书一样,是受官府认可的。

不过,出于孝道方面的考虑。

北秦又有规定,无论出于什么理由,子女都不能主动与父母断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