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说明传国玉玺应该不是以和氏璧为原身制作而成的。 为什么? 因为在《三国志》裴松之注的记载中,传国玉玺的形状是:‘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 华、夏秦汉时期的一寸约等于今天的二点三厘米,那这四寸就相当于九点二厘米。 玉石不是黄金,可以熔炼了重铸。 一个形状扁平,中间有孔,厚度不超过两厘米的玉璧,怎么可能雕刻成四四方方,尺寸达到九厘米的玉玺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