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煜手里这点儿股份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只不过甲骨文要求的是全资的全面收购而已。 这个条件,才导致了那家公司的创始人,一定要让莫里斯等人出手手里的股份。 作为一名投资者而言,莫里斯等人最佳的选择,其实是任由甲骨文收购那家公司,然后利用甲骨文的收购,带来的利好,将自己手中的股份以更好的价格卖给第三方。 比如说微软什么的。 这也是甲骨文方面,为何会要求必须是百分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