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恶感油然而生,我现在非常不喜欢这种黑暗,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不知深浅的黑暗。一手扶着墙一手在前面探道,往里走了大概有四五十步,我果断放弃了。 不光是因为讨厌这种黑暗,更重要的是这里寂静的叫我能听见自己的心跳,以我的经验越是这种地方往往越麻烦。 选择大于努力,面对着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我选择了返回去。 而当我看到前面的光,即将走出这个黑乎乎的通道时我被一阵笑声吓得打了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