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火攻篇——施展出各种猛招(4 / 9)

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

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经典诠释】

孙子说:火攻的形式共有五种,一是焚烧敌军人马,二是焚烧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