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领主的那些私兵。他们的性质是从属于这个国家最高统治者的暴力武装,存在的意义是拱卫统治者的政权以及捍卫这个政权所统辖的范围。 这样的军队,或许在战斗训练以及武器装备上不够精锐,可在忠诚度以及可靠性上已经远超佣兵或私人武装,单以规章来说,这种正规军已经是这个时代所能产生的最符合统帅期望的存在。 与之相对,游牧部族中的武装力量不具有所谓的职业性。严格来说,他们统统是平民,只要不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