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所有,且耕田所得按照::的模式进行分配。 屯田所得,分别为军营收取一成,朝廷收取两成,个人收取七成,并且耕田是“世袭”的,卫所士兵家属都拥有军籍,可选择当兵打仗,也可当个屯田兵种粮,反正士兵后代还是兵,这是跑不掉的。 退一步说,屯营的耕田属于士兵财产,只要明朝还在,则被耕种的土地就不会被随意收走。若朝廷要征收军屯土地,须按照明太祖朱元璋钦定的“大明律”,并付出一定价格赔偿,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