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人在宿舍里回忆着刚才小林说的话:(“现在的社会,警察才不来管这档闲事。别说没有结婚证,就算有也是你们自己去协调处理……”)天啊!今天的社会法律越来越完善。别说合法的结婚证了,就算是一个小广告你若侵犯了,法律也要追究你的责任呀。更何况是从古到今一直是受律法约束的婚姻呢?如果像小林说的那样,就算是合法夫妻,还享受不了法律的保护,那我们还要《婚姻法》干什么?使我越来越迷茫,越来越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