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谋有两种。 一为阴谋,二为阳谋。 在司法裁判中,很多律师收钱办事,一般都是采用第一种方式。 例如古美门先前使用的招数,对证据进行诱导更改,以此来破坏原本的逻辑链。 或是钻一些法律法规的漏洞,使嫌疑人减轻罪责或是不能定罪。 但是,在此之外还有第二种。 不通过破坏任何规则,仅根据现有条件,不改变任何因素,因势利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