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想杀人,而是与死者发生了争吵,激情犯罪,失手伤人。 然后第二名凶手才是真的想杀人的。 那么第三批进入案发现场的,会不会就是第一名凶手呢?他失手伤人之后因为害怕逃跑,不久之后又返回了案发现场。 或者第三批进入案发现场人,完就是和本案没有关系的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发现死者被杀之后,为什么没有报警呢? 这一切都太奇怪了,我始终想不通一个合理的解释,似乎没有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