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可能! 这是魏德才看完孙伯亨供状的第一个想法。 因为,孙伯亨的供状,跟孙必兴的,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除了遣词造句上有着细微的不同之外,两张供状都在讲一件事情。 孙必兴,是主谋!是舞弊的真正发起者和实施者! 而孙伯亨,只不过是捱不住儿子的苦求,拿出了之前写过的一篇文章,聊了聊拜访高官的过程而已。 这怎么可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