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祐元年十月丁酉(十三)。 礼部言:乐寿县太君张氏,本范文正公遗孀,按文正公诸子并金华县君诸兄弟言,张氏本文正公继室,自金华县君薨逝,常在文正公左右,抚育诸子,操持内务……今礼部奉旨,于洛阳伊川文正公灵前卜卦,见得卦象大吉……乞以张氏为文正公继室。 诏:从之。 以乐寿县太君张氏为范文正公继室,加封弘农郡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