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角,刺进了它的心脏,或者说是它心脏应该在的地方。他把喇叭留在那里,然后皱着眉头伸手去拿另一个,把那个也开了进去。 他看着恶魔咽下最后一口气。只花了一会儿时间。 他做到了。他,a d e,徒手杀死了一个恶魔。如果弗劳尔能活到创作这首歌的时候,这个故事将会在英国流传100年甚至更久。他跟恶魔打过十次还是十五次?永远是拿着矛和盾的战士。这是他杀的第一个人。这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