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监护人资格。 对此,我没有异议。 我和二千金很是投缘,以前,不是没动过领养她的念头,一个是囊中羞涩,再有,也不具备资格,才眼睁睁看着二千金被人领走。 既然老院长如此的信任我,二千金也愿意跟着我生活,那我就挑起这份责任吧。 说也奇怪,二千金和我在地下室相处半年了,什么怪事都没发生过,街坊大妈都啧啧称奇。 甚至小区中都流传着我命硬镇邪的说法,有几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