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8章 雪,或雪的余烬(11)(3 / 7)

。”主审法官起立,拿起宣判陈词,开始大声的宣读。

“被告尚光坤塔,性别,男,国籍,南缅。于2XXX年4月23日,于金三角掸邦高地,犯下了特别重大的大屠杀,制造了核爆,造成五千多人遇害,手段令人发指,情节极度恶劣,虽然被告认罪态度良好,但不足以量刑减轻。”

大法官铁面无情宣判,读着宣判书,“这不仅是一级谋杀,也是反人类的罪行!”

“另外,被告长期从事制毒,贩毒,在远东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