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不过手掌、指头粗细。 饱餐一顿,可书写几千字,虽不像毛笔有神韵,却适合记账誊抄。太尊在朝中任职时曾见过此笔,还留有几张陛下真迹。高某有幸一睹真迹,其字体与这纸上所写一般无二。 想那日月银行乃虎狼之地,能从内账上扯下来一两页送抵属实不易啊。只可惜高某才疏学浅,它认识我,我却认不得它哦。” 要论见多识广,还得看这位笑弥勒般的高师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