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监察机关,沿袭唐制,中央设御史台,下设三院,一是台院,侍御史;二是殿院,殿中侍御史;三是察院,监察御史。御史台设有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御史大夫名义上是御史台的最高长官,但宋初不除正员,只作为加官,授予其他官员;检校官带宪衔的,有检校御史大夫。因而御史中丞便成为御史台的真正长官,称为台长;副长官是侍御史知杂事。御史官的职掌是“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上至宰相,下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