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写些字,毛笔虽然写的好看,但实在是写的太慢,有些想法,稍纵即逝。 自己烧了这几支小炭笔,平日里装在这小牛皮袋子里,携带方便,拿出来能当铅笔用,写的也快。 吴凤站起身来,低下身子,在海图上四处查看。 想到一点,就拿着小炭条在纸上快速的记录,吴凤写的是简笔字,这字儿写的很好看,本来这具身体写毛笔字好看,而自己呢,前世最拿的出手的就是一手钢笔字,也带了过来,写字,那是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