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之后,陈淑兰向法官示意便是开口道:“钱律师对于我当时人出轨证据提供的是一份照片,而且是在我的当事人儿子满月之时拍得,先不说这份照片获得的途径是否合法,现在我要说的是,照片上的男子名为韩青,与韩佳慧女士仅仅只是房东与租客的关系,而在韩佳慧女士租住在韩青先生的房屋时两人的居住区域也是完全分开的,我的证人是韩青先生家的保姆,可以完全证明韩青先生与韩佳慧小姐除去房东这一点联系外并没有过多的交集!”